近年来,我市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多举措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,全力打造依法行政、公开透明的服务型、法治型政府,形成覆盖市、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三级的“权责清单”体系,有效提高政府服务效能。
一是抓规范梳理。认真落实《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》《云南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梳理口径和标准》,结合党政机构改革,全面梳理调整市、县(市、区)两级政府部门以及其他承担行政职能部门权责清单,推进权责清单与部门“三定”规定相衔接。按照权责对应一致原则,以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“三定规定”为依据,除保密事项外,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,以清单形式汇总形成各级政府部门权力运行“总清单”,厘清各级政府部门的职权,做到部门职责明确、层级职责明晰,有效推进政府职能精细化管理。二是抓动态管理。严格按照《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》《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、职责变化等情况,按程序及时进行职权增加、取消或修改等动态调整,并向社会公布实施,确保权责清单同步变更、精准适用。对省政府取消、下放和属地化管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做好承接调整。目前,全市市、县两级203个政府部门及承担行政职能党委部门、75个乡镇(街道)均编制了权责清单,共10类行政职权38418项。三是抓清单发布。行政职权按规定程序审批调整后,运用云南省各级各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平台,及时将调整完善后的权责清单在保山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布实施。在政府网站首页,设置了权责清单栏目,实现了内容与清单网站实时连接。四是抓监督落实。严格按规定履职尽责,防止部门擅自增加职权、更改职权要素,变相实施已取消、下放的职权等问题,并将权责清单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范围,确保权责清单的有效性、权威性。公布权责清单的同时,公开监督方式,便于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针对行政职权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建议,对职权行使中发现的问题可向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,畅通群众诉求渠道。五是抓联动衔接。根据部门法定职责和权责清单,基于《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(2020年版)》,按照“五级十二同”标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,强化清单信息管理,将权责清单与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互联互通,做到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化、流程标准化,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的有效衔接,做到数据同源、类型一致、更新同步,确保权责清单行政权力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、设定依据、类型保持一致,形成要素规范准确的办事指南,推动同一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、同标准办理,提高服务效率。